2006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考简章
添加时间: 2007-5-12 5:16:26 作者: 计算机等级考试认证参考 阅读次数:24 来源: http://www.d9soft.com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全国 计算机等级 考试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举办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目的是,提供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证明,以便用人部门录用或考核工作人员时有一个统一、客观和公正的标准;推动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促进计算机知识和技术的推广应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建设 的需要,为正在形成的劳动力市场服务。
二、考试的组织机构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级承办机构的二级 管理 体制。山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为山东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承办机构,负责山东省的考试管理工作,对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接受其指导。(www.sdzk.gov.cn)
三、考试等级的划分
根据社会和用人部门使用计算机的需求,经专家论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目前设四个等级:
一级(分一级B、一级WPS Office、一级MS Office)考核应试者的计算机初步知识和使用微机系统的初步能力。主要为从事文字、表格处理和常规信息检索、办公信息处理的人员设立的。
二级考核应试者软、硬件基础知识和使用一种高级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C、VISUAL BASIC、VISUAL FOXPRO、JAVA、ACCESS、C++)编制程序、上机调试的能力。主要为从事计算机或数据库管理软件使用的人员设立的。
三级分四个类别:分别为PC技术、信息管理技术、 网络 技术、数据库技术。
四级考核应试者应具有计算机及应用的基础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工程和数据库技术 原理 及其应用知识,具有计算机网络和通讯的基础知识,具有计算机应用项目开发、分析和组织实施的基本能力,具有计算机应用系统 安全 性和保密性知识。主要为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设计的人员设立的。
四、报考条件
凡具备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我国公民、不受职业、学历和年龄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不同级别的考试。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等级,该等级中有不同类别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站(http://www.ncre.cn)提供权威的考前辅导50/100元/门,咨询电话:0531-6063566800-810-0480
五、报名地点、时间及手续
报名地点:考生可以在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也可以在省内考生就近的考点报名。
报名时间:上半年,各市 自考 办:上年12月18~24日各考点:上年11月25日~12月24日。
下半年,各市自考办:6月18日~24日各考点:5月25日~6月24日。
报名手续:考生一律凭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凭户口本报名,军人凭军人身份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表》,证件不全的一律不得报考,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点进行电子照像。各市自考办、各考点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时应认真核对报考者的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报名后发给考生准考通知单。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本、军人凭军人身份证)、准考通知单参加考试,缺一者不得参考。
六、考试及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每次有笔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上半年考一级B、一、二、三级,在四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全国统考笔试(一级B、一级WPS Office、一级MS Office没有笔试),上机考试从笔试的当天下午开始,考生分批参加。下半年考一级B、一、二、三、四级,在九月份倒数第二个星期六上午全国统考笔试(一级B、一级WPS Office、一级MS Office没有笔试),上机考试从笔试的当天下午开始,考生分批参加。
七、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及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 财政 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每个考生在报名时应缴纳报名考试费,缺考者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八、考试成绩的确定和合格证书的颁发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考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笔试和上机考试成绩均在合格以上者,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合格证书,笔试和上机考试成绩均优秀者在合格证书上注明“优秀”字样,笔试或上机考试成绩只有一门合格者,发单科合格证,下次考试时合格的一门免试,仅补考不合格的一门,补考合格,仍可颁发合格证书。但每个考生,一个级别的考试仅在相近的下一次考试中有一次补考机会。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内容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全国通用,该合格证书可作为择业、人才流动人员的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水平的证明,可作为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的凭证。
全国 计算机等级 考试成绩可拨打16889266查询。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以 申请 免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注:请保存好“准考证”及“合格证书”。)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试大纲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是考试命题的依据。考试指导是解释、说明考试大纲的各项要求的主要材料,是考生学习和应考的必备用书,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直接组织,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的直接指导下编写的,省 自考 办教材组统一发行,报名时考生可在各市自考办或各考点订购。自2005年上半年开始,各级别科目启用新大纲、教材,上机考试环境均在Windows 2000下进行。
十、考试纪律
山东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试纪律参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纪作弊者,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考前培训
为利于考生学习,各考点在考前组织举办考前培训班,考生可根据个人的学习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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